
新春伊始,为强化教师法治观念,筑牢师德师风底线,北京市朝阳区兴隆小学于3月3日(丙午年元宵节)特邀北京市鼎知律师事务所主任、教育法律专家康跃红律师,为全体教师作了题为“教师违法、违纪及违反师德行为的法律后果”的专题讲座。
在培训开场中,学校明确指出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保障学生全面发展,“依法执教”是基石。全体教师必须知敬畏、存戒惧、守规矩。
讲座中,康跃红律师系统梳理了《教师法》《教育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并明确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管理适用专门的人事规定,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康律师结合真实案例,重点剖析了几类行为的后果:
失职渎职:如教师私自调课导致监管缺位,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可能面临被解除聘用合同或记过、降级等处分。
展开剩余59%严重违反师德与“从业禁止”:通过猥亵学生被判刑并被“宣告终身从业禁止”的案例,阐释了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终身禁业。
“入职查询”与“定期查询”:学校有义务在聘用前及聘用后定期查询教职员工性侵、虐待、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一旦发现,不得录用或须及时解聘。
各类违纪处分:详细说明了违反工作纪律、职业道德等行为可能受到的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直至开除等处分,以及受处分期间在职称评审、绩效工资、岗位调整等方面的连带后果。
本次法治培训案例发人深省,法条解读清晰明确,意义深刻。
孔磊校长强调:依法执教是职业底线与基本准则,更是对学生、对教育事业的法定责任。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等任何失范行为都将导致严重后果正规的股票场外配资平台,付出沉重代价。务必以案为鉴,敬畏法律;全体教师须将法治思维转化为行动自觉,在教育教学各环节依法履职,规范言行,做学生遵法守法的表率;学校将持续加强法治教育与师德建设。希望大家以此次培训为新起点,将依法执教融入育人全过程,为学生健康成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安全法治的校园环境,为培养合格人才筑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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